民事答辩状(物业起诉业主欠物业费)
发布日期:2025-06-24 02:55 点击次数:60
答辩状答辩人:________(业主姓名),性别:____,年龄:____,身份证号:________________,住址:________________,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__被答辩人:________(物业公司名称),法定代表人:________,地址:________,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__案由:物业费纠纷答辩人因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送达的________物业公司诉答辩人物业费纠纷一案的起诉状,现根据事实和法律,提出如下答辩意见:一、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辩1. 对于原告请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________元,答辩人认为该数额与实际情况不符,不予认可。2. 对于原告请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,答辩人认为不合理,原告未履行相应义务,不应支付违约金。3. 对于原告请求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,答辩人认为应根据具体责任由法院依法裁定。二、对事实的答辩1. 物业服务质量问题: 答辩人认为原告未能按照《物业服务合同》的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,物业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,包括但不限于:安保服务不到位、卫生环境差、设施设备维护不及时等。答辩人多次向原告提出整改要求,但原告未予以改进。2. 费用标准不合理: 答辩人认为原告收取的物业费标准过高,未能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,费用标准明显不合理。原告未能提供充分的成本核算依据,物业费标准缺乏透明性和公正性。3. 业主权益受损: 因原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,导致答辩人及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。在此情况下,答辩人有权拒绝支付与服务质量不符的物业费。三、对法律依据的答辩1.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六条规定:“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。”但是,前提是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。原告未能履行合同义务,答辩人有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,要求原告履行合同或减少费用。2.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九十条规定:“债权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履行物的,债务人有权拒绝履行。”原告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履行物(物业服务),答辩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费。四、其他抗辩理由1. 未充分协商: 原告在诉讼前未与答辩人充分协商解决问题,直接提起诉讼,违背了诚信原则。答辩人多次尝试与原告沟通解决物业服务问题,但未得到有效回应。2. 服务整改: 若原告能按照合同约定改进物业服务质量,答辩人愿意按照合理标准支付物业费,并希望双方能在法院的协调下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。综上所述,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不合理诉讼请求,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。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:________(业主姓名)____年____月____日
----------------
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,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,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,请点击举报。 上一篇:最新:巴基斯坦战斗机进入印度领空!巴方军事行动致印度约70%电网瘫痪
下一篇:德国核聚变初创公司Proxima Fusion获创纪录融资